任职要求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学风严谨、爱岗敬业。
2.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基本规律,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引领应聘学院发展的战略思维,具有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
3.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一定影响力,具备引领学科和二级学院高质量有特色发展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6.聘任后须来校全职在岗工作。
福利待遇
1.采用聘期制,首聘期为四年(含试用期一年);
2.引进待遇结合学校现有政策,按“一人一议”协商确定,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及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