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历清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章贡区本地户口或在章贡区有固定住所,能长期稳定在本院工作;
3. 身体素质高,无不良嗜好;
4. 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有法律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B类及以上驾驶证或有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 善于沟通,有较强抗压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 曾因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主要家庭成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 因任职回避等其他原因不宜在本院工作的;
7. 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福利待遇:
1.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及转正后月工资参照《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发放,聘用人员与正式干警享受同等的工会福利、出差补助等。
2. 入职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等,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