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服从分配及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6、具有农村卫生站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7、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01日以后出生)。
8、持有乡村医生证书;社会人员需具备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的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9、已取得执业资格证(含助理)的应聘人员执业证书可核定的执业范围:内科、中西医结合、中医科、全科。
10、无下列情形: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福利待遇:
1、主要包括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和由其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视村卫生站岗位,考核成绩,工作量等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