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本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应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9、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0、涉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南昌市“人才十条”等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其他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南昌市“新人才十条”政策: (1)对大学生和高级技师、技师来昌工作,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缴纳社保满6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2)对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 (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每人给予租房补贴1万元,租房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缴纳社保满6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申领租房补贴须凭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凭证;(3)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6万元,申领购房补贴须在昌缴纳社保满12个月;(4)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在子女就学、配偶随迁、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