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要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服务意识突出,乐于奉献。
2. 年龄及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学历及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且取得执业医师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 专业要求。重症医学专业;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培训专业为重症医学.
5. 不得报考的情形。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聘人员及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按同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待遇,试用期1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