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在国(境)内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5.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福利待遇
1. 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税前年薪26万元起;
2. 学校设置高额的全职博士后绩效奖励,绩效考核优秀者可获得40万元的绩效奖励,绩效考核良好者可获得20万元的绩效奖励;
3. 博士后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人才类、项目类)资助项目,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总薪酬,叠加发放;
4. 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5. 学校按照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全职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
6. 享受落户、医疗和子女入园入学等生活服务保障。
7. 博士后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学校副教授岗位评审(课题组会全力支持)。
8. 海外博士拟博士后进站的,可(提前)申请海外引才专项;
9. 海外联合培养博士后根据合作项目需求,可灵活决定在国(境)内外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