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本次招聘范围对象为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包含:1.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 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 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4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5.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 《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8.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福利待遇:
1. 基本福利:工资+绩效+带薪培训+五险二金+带薪假期(年休假、婚丧假、育儿假、男方护理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年终奖等。
2. 院内福利:
1. 暖心福利:包括子女暑期托班、健康查体等。
2. 享受院部人才津贴5万元。
3. 日常关爱:年度体检+员工餐厅+暑期托班等。
4. 文娱福利:年度疗休养+节假日福利+生日券等。
5. 编制: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直接入编。
6. 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在开化购房的分别给予80平方米、30平方米、15平方米购房补贴或80万元、30万元、15万元安家补助,不在开化购房的分别给予40万元、15万元、7.5万元安家补助,5年内每人每年分别发放8万元、1万元、1万元人才津贴。
7. 开化籍大学毕业生回开创业就业,人才津贴补助额度在高校毕业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上浮25%(不与教师、医生上浮额度叠加享受)。
8. 引进到医生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人才津贴在高校毕业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上浮25%。
9. 实行“留才储备金”制度,卫生系统新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十年内可获留才储备金,每人每年1万元。
10. 新引进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开化购房的分别给予80平方米、30平方米购房补贴或80万元、30万元安家补助,不在开化购房的分别给予40万元、15万元安家补助,5年内每人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万元人才津贴。
11. 实施“一才一策”,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安置工作遵循“对等、合规、自愿”原则,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编办根据空编情况确定安置单位;属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的,由县国资中心牵头,统筹安排到国有企业;属其他身份的,由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
12.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县公办学校就学的,可申请“入学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