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获得国内外风能利用、空气动力学、结构力学和控制及相关专业方向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毕业不超过三年;
2、有申请科研项目经历,独立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在高档次国际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协助指导研究生;
5、具有优秀的英文阅读和写作能力。
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30 - 50万元/年(根据个人业绩而定),博士后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入选校区优秀博士后的,最高可获奖励15万元。
2、深圳市生活补贴:35岁以下,毕业于全球排名前200境外高校,在粤首次进站的博士享受每年3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2年共60万。其他博士后享受每年18万元生活补贴,2年共36万元。
(相关经费补助以深人社规[2024]2号《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3、职称待遇:A类(30岁以下,全球排名前100高校毕业博士,成果符合学科要求者)博士后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任;B类(35岁以下,海内外高水平院校毕业,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博士后按博士后助理研究员聘任。
4、生活配套:
1)享受同等职工福利,享受与校区教职工同等的公租房、子女入学、工会福利等全方位待遇。
2)落户政策,协助办理落户深圳市相关手续,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成长路径
1、留校工作:留校渠道畅通,业绩突出的博士后,可申请校区准聘副教授或研究系列岗位,继续在校区从事科研等工作,并评聘深圳市特聘岗位,申请深圳市新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2、留深补助:
1)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2)对本市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本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相关经费补助以深人社规[2024]2号《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