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9日(含)以后出生)。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 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福利待遇
1. 引进人员工作年薪为人民币40万元/年(税前)。
2.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15万元。
3. 首聘期内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含滁州市各项政策待遇)。
4. 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