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