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应具有5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 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管理工作及培养体系建设等。
3.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处长工作经历或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 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副处级或副高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满3年且具有一定的部门管理工作经历者为佳。
福利待遇:
1. 纳入南京市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
2. 待遇从优,工资福利、保险等参照国家、南京市以及国科大南京高等研究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