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2.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研究事业,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有协同创新精神。
3. 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要求,胜任岗位职责任务。
4. 年龄25—55岁。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奖三等奖以上且排名前五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近五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监测评价项目或监测评价平台技术开发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 专业要求: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统计与测量、大数据技术与分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6. 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7. 岗位能力要求:(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好的学术功底,具备独立承担、合作承担项目研究任务的能力;(2)文字表达能力强,正式发表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教育研究成果,或撰写重要项目实施方案、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3)有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或高校校级以上智库工作经验,或重要项目研究经历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年薪:硕士学位14万—18万元、博士学位30万—40万元;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按照职称级别及其学历学位设定工资待遇;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2. 所有岗位,实行绩效考核和绩效奖励。
3. 符合有关政策条件者,可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硕士6万元/人,博士、副教授20万元/人,教授30万元/人)。
4. 视情况配套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经费。
5. 符合广东科技学院或南博集团旗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件的可参与职称评审。
6. 提供教师公寓或住房补贴。
7. 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8. 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