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选聘对象为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已受聘教授岗位的人员;
9.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深圳大学2025年9月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4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专业大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10.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深圳大学2025年9月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11. 选聘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报名首日)。
福利待遇:
1.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