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等符合各岗位招聘要求(年龄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8. 因法定规定或个人原因不能或不宜正常参加 24 小时夜班工作者均不接受报名,且不予以录用;
9. 本招聘报名要求的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并且进行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取得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证书。(脱产学习情况结合个人社保流水、工作证明、经历等情况进行研判);
10.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床医学专业技术岗位的,均指执业范围为“临床医学”,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省、市、县政策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2. 正式录用的硕士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若入编后且符合享受政府、主管部门优惠政策的(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或医院优惠政策的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入编后享受政府及医院发放的专项补贴(博士最高达 200 万、硕士最高达 56 万),享受政府人才公寓、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聘期内可入住面积不少于 160 平方米住房,收取不高于市场价 50% 以上的使用费用。在我院入编后工作满 7 年后,可获得该住房产权。
(3) 全日制本科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享受高达 15 万的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