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 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 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报考人员须为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5. 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②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③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医大师;
2. 全国名中医;
3. 岐黄学者;
4. 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 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 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8. 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9. 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0.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1. 省国医名师。
12. 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13. 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14. 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15. 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16. 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17. 其他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名医名专家。
福利待遇
1. 引进名医名专家的薪酬待遇标准、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按《安福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安府办字〔2023〕9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