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学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业务水平。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博士学位,年龄小于5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博士学位,年龄小于40周岁。
福利待遇:
1.薪酬福利:按照学校薪资待遇标准执行,待遇一人一议;青年博士入职即享受副教授待遇;
2.科研保障:学校根据工作实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实验办公环境;
3.配偶安置: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配偶符合我校教职工任职条件的,可予以安排;
4.其他福利:学校各类奖励、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