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术领军人才
两院院士、“CJ学者”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等;“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中原学者、省级特聘教授、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内外知名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
2. 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成绩突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50周岁。
3. 专业:化工工艺类、制药及药学类、环境工程类、应用化学类、化工材料类
福利待遇:
1. 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