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博士后申请人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是取得博士学位3年内),思想政治鉴定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博士后岗位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紫荆博士后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及学术发展潜力,或前期取得优秀学术成果及富有学术活力。优先考虑毕业于综合排名前400名的高校、ARWU全球学科排名前200名的学科、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或前期取得特别优秀学术成果的博士。综合排名参照ARWU、QS、U.S.News、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教育部学科评估参照最新一轮学科评估。我校培养的博士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原一级学科流动站做博士后。
3. 紫荆博士后进站条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T2类和1篇A类论文,或3篇A类论文,或6篇B类论文。
4. 博士后进站条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B类或2篇C类学术论文。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紫荆博士后33万元/年(税前,下同),全日制博士后23万元/年,年薪包含国家和广东省配套的博士后生活补贴、学校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博士后缴纳的社保费(单位和个人)。年薪的80%为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年薪的20%为绩效薪酬,一年期阶段性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聘期内,取得突出业绩的博士后,绩效奖励参照《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2. 科研成果奖励:在站期间申获国家基金、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按照学校科技奖励政策进行分类奖励。
3. 职称认定及评审。博士后在聘期内可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学校在职称评审中对博士后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4. 项目资助:在站期间可根据条件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科研项目。
5. 国际合作与交流资助:博士后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可申请带薪出国(境)访学,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6. 住房。聘期内学校可为博士后提供周转房(若有房源)或租房补贴。博士后只能在周转房和租房补贴中二选一。选择入住周转房的按照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有关规定执行,年薪工资不发放租房补贴部分。学校提供租房补贴的标准为每月2500元(税前)。
7. 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园入学。博士后可根据个人需要将户口转入我校。子女入园入学有关事宜按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 师资选留。对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编制充足的学院可直接引进,编制紧张的学院按学校人才引进程序优先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