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博士后招收类型分为“紫荆博士后A”、“紫荆博士后B”和“紫荆博士后C”三类,招收基本条件如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生。
3. 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4. 需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 符合国家及学校招收博士后的其它要求。
6. “紫荆博士后A”、“紫荆博士后B”和“紫荆博士后C”招收具体条件以学校各流动站制定的博士后招收条件要求为准。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招收类型 薪资待遇 紫荆博士后A 年薪33万元(税前) 紫荆博士后B 年薪28万元(税前) 紫荆博士后C 年薪23万元(税前) 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 在站工作期间实行“2+X”全额资助模式(X≤4年),首聘期为2年,“X”由博士后与合作导师及学院商议。首聘期考核优秀的,“X”续聘期间可以晋升博士后等级。
2. 科研支持:鼓励申请国家、广东省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项目资助期间待遇更优。
3. 职称评审:在聘期内可按照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职称评审中对博士后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4. 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博士后可根据需要落户学校集体户,子女可入读学校的附属小学、幼儿园。
5. 学院待遇:各学院、合作导师可另外提供科研经费、业绩绩效奖励等。
6. 职业发展:对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可予以优先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