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优先考虑。
2. 具备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之一,具有以上多学科背景者以及熟悉环境质谱、光谱等测量仪器和人工智能模型的人员优先考虑。
3. 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科技论文和科研项目的撰写能力,熟悉或从事过以下研究方向的优先考虑:
(1)大气霾化学实验室、观测和模式研究
(2)机动车、船舶减污降碳技术
(3)CO2/CH4/NOx吸附、转化与资源化及可再生能源制氢
(4)大气及室内空气污染物的催化净化
4. 具有勤奋努力、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奉献精神。
5. 至少发表2篇SCI论文。
6. 身心健康,符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有关博士后管理的规定。
福利待遇
1.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2.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特别研究助理“双清计划”,项目获得者可获得国家、中国科学院和中心共同资助(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80万元,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100万元、B档90万元,均分2年下达)。
3. 支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