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2. 在国内或国外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且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有语言学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良好的外语水平,能适应专业研究及国际交流的需要。
3. 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身体健康。
4. 具有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开拓创新,无科研失信情况。
5. 申请人在站期间须脱产,全职(无劳动人事关系)在站从事研究工作。
6. 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7. 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不得申请其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8. 申请人需提交2篇博士研究生期间在核心期刊发表的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不包括扩展版及发表于核心集刊的论文。刊发于国外期刊的学术论文以及学术专著等科研成果,需按照我院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认定。
9. 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译著(独著)1部,可折抵核心期刊论文1篇;博士学位论文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的,可折抵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折抵核心期刊论文2篇。
10. 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认定,一般可将被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SCI、SSCI、A&HC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视作核心期刊论文;其中,中国科学院一区、二区以及JCR一区期刊论文可视作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论文。
11. 在SSCI、SCI、A&HCI、ESCI、EI等收录的刊物上发表的外文研究性论文(包括高水平的学术评论和书评,但不包括一般性的会议综述、动态报道、书讯等),且能提交可信证明材料的,由人事部门会同科研管理部门予以确认,如无疑义,可视为核心刊物论文;如有疑义,另请两位同行专家予以鉴定。我院对外文学术论文有专门规定的,按院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成果要求。冷门绝学可适当放宽成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