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的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福利待遇
1. 全职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2. 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解决;属滨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滨州市原则上对口安置。
3. 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就读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校协调滨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就读山东航空学院附属小学,不受学区限制。
4. 引进人才可根据滨州市政策拎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也可入住学校周转房。
5. 引进人才在滨州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6. 符合各级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7. 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享受相应免费健康查体等医疗保障待遇。
8.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滨州市200万元人才津贴。
9. 学校设置“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三类特聘岗位,岗位津贴每年15万元 - 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竞聘至相应岗位。
10. 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