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将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执行力和创造力,有突出的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3. 具有化石燃料重整、气体变压吸附分离、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合成气催化转化(费托合成、甲醇合成等)、冶金、高温化工等领域的丰富研究背景,已取得突出创新成果;
4. 具有优秀的英文写作、沟通和交流的功底;
5. 从事基础研究或技术开发,完成课题组的科研与项目任务,鼓励原始创新与团队合作,形成高水平研究成果和技术转化;
6. 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福利待遇:
1. 按照清华大学博士后聘用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 按照博士后政策办理本人及家属的户籍迁移,办理北京集体户口;
3. 依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园入学、升学,提供医疗待遇;
4. 支持并指导优秀候选者申请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国内博士毕业生,2年63万资助)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面向境外博士毕业生,2年60万资助),支持并指导申请清华大学“水木学者”人才计划;
5. 提供出国交流/合作机会,在站表现优秀者待遇和出站后工作安排可以面议;
6. 提供技术研发、转化的基地和机会,支持自主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