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博士后在站期限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 2 年,因项目期限和研究工作需要的,经批准可延长1年。博士后出站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进入第二站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总时间最长不超过 6 年。
2、申请条件(1)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3)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4)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科建设特需或急需博士可根据海南省博士后管理办法放宽至38 周岁(自然科学领域)或 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领域)。
福利待遇:
(一)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待遇1.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可通过学校特聘会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2.对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在入校时经学校特聘会议定可直接认定或高聘高级职称。3.具有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工作经历的优秀博士,根据其学术成果及科研潜力,可申请相应的人才层次及待遇。外籍高层次人才可采用年薪制。详情面议。(二)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配套待遇1.住房: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海南省认定为拔尖(D类)或其他类(E类)人才,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2.海南省政府将为全职在琼工作的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3.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4.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三)博士后待遇面议,以海南大学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