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具有博士学位,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4.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5.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6. 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福利待遇:
1. 资助强度:100 - 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3.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职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4. 薪酬待遇:按照《南京财经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修订)》文件要求,纳入年薪制,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5. 职称岗位:入选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相关流程聘为教授;在申请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给予优先支持。
6. 科研条件:科学研究环境优良,办公实验用房及配套设施充足,在人才引进、团队组建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科研经费除基金委资助的以外,学校还按照学科领域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7. 大师引航:组织高水平专家评议,提供多轮专业预评估服务及申报书撰写指导,提高申报精准度和命中率。
8. 子女教育:积极协助解决子女进入教育资源良好的幼儿园或中小学。
9. 人才住房:提供校内人才公寓过渡房(拎包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