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全职博士后研究领域与流动站(工作站)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及业绩突出者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3. 所需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土木工程(0814)、交通运输工程(0823)、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力学(080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水利工程(0815)、土木水利(0859)、交通运输(0861)、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机械工程(0802)、资源与环境(0857)、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
福利待遇:
1. 学校政策:详见公告正文。
2. 省市人才政策:符合条件者还可享受江西省及南昌市人才政策。
江西省政策:
①获批为引培生的人才,每人可获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可申报省级“引培生科研项目”,经评审入选可获10万元项目资助。
②全职进站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予日常经费资助每人20万元。出站首次与江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
③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江西省人才支持政策。推荐申报“赣鄱英才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入选后可享受相应的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
南昌市政策:对首次来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