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医学(即医学目录下所有专业,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等);
2.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 初级及以上;
4. 年龄要求:1974 - 04 - 17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1972 - 04 - 17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第一天为准)
福利待遇:
1.编制内录用(须符合上编条件,具体上编事宜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办理为准);
2.薪酬待遇:学科带头人参照国内一流医院标准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结合临床专业水平、学术影响力和工作业绩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3.根据岗位职责及个人优势给予相应人才引进费;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及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及论文发表奖励。
4.提供派往国(境)内、外知名医院和高校进修培训、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交流学习机会。
5.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情况,协助解决其落户购房、子女入学、配偶随迁等服务保障。
6.我院作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博士进行博士后联合培养,继续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并享受博士后在站期间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