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年龄一般应为 35 周岁及以下, 具备俄语专业博士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硕士阶段应为俄语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系统的俄语学科知识体系;
3. 外语水平应达到俄语专业八级及以上,具有丰富的俄语教学经验,能够承担基础俄语、高级俄语、俄语语法、俄语文学、翻译实践等至少两门本科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4. 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俄语相关学术论文,论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能胜任小班制教学,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
5. 应聘报名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须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首次办理就业派遣的有关要求。
6. 拟聘人员应在学制内正常毕业,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规定时限内来校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已毕业的,应当自收到入职通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来校办理入职;尚未毕业的,应当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来校办理入职。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入职或无法提供办理入职所需必要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7. 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有效报名材料或材料内容不全、与要求不符的,学校将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福利待遇:
1. 待遇参照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 工作地点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
3. 试用期 6 个月,首次聘期 3 年,合同的续订、变更及考核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