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 申请人已经获得(3年内)或近期将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拥有相关领域扎实的学术和科研能力,已在领域知名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独立英文写作能力。
4. 符合武汉大学有关博士后管理的其他规定。
福利待遇
1. “弘毅博士后”:校发年薪叠加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湖北省及武汉市资助后,总额可达40万元起(税前),最高可达58万元。所在单位、合作导师可根据入选者的综合情况给予额外资助。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类)可直接入选“弘毅博士后”。重点资助博士后:校发年薪叠加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湖北省及武汉市资助后,总额可达28万元起(税前)。普通资助/科研项目博士后:校发年薪叠加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湖北省及武汉市资助后,总额可达20万元起(税前)。
2. 大力支持申请国家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青年基金和博士后基金等项目。
3. 在站期间可申请武汉大学副高级岗位资格,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并满足出站条件的,可申报学校教职。
4. 其他福利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政策,提供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博士后公寓或提供住房补贴,并享受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