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 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年龄要求本科生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9月8日(不含)至2007年9月8日(含)期间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8日(不含)至2007年9月8日(含)期间出生的。
6. 报名人员应具有国内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要求见《敖汉旗2025年度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本公告所涉“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QS世界大学排名以当年度排名为准;
7.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 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得报名的情形: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人员;
8. 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不予引进的情形:
1.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2. 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地区人才引进项目,且被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3.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 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以应届学历报名时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福利待遇:
1.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 此次引进人才在敖汉旗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