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成熟教师;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5年教育领域引进5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本次引进不限户籍;
6. 具有相应普通话资格证(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10月31日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年龄条件:应往届毕业生2007年9月3日(含)之前出生,本科生为1996年9月3日(不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为1991年9月3日(不含)之后出生;成熟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男)或40周岁(女)及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9. 专科起点本科需提供完整的专科学籍材料,专科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10. 应聘人员学历取得日期截至2025年7月31日;
11. 成熟教师:至今仍在一线工作,具有3年教龄或循环教学一轮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曾获旗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带头人,教学业绩特别突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招聘);
3. 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 现役军人;
8. 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不佳等不符合“品学兼优”标准的;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福利待遇:
1. 本次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并分配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研究生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2. 引进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具体如下: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非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中,除上述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高校指列入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的高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世界排名前300位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自获批当年起,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3. 尊“杭”师重“杭”教七项待遇:
1. 支持“杭”教师学历提升。在职教师在国内继续深造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分别给予50%和80%的学费补贴。
2. 提供“杭”教师疗养服务。每年寒暑假针对部分优秀教师提供疗休养服务。
3. 强化“杭”教师住房保障。为新入职教师提供人才周转房、人才公寓。
4. 创优“杭”教师绿色服务。在旗域内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等各类服务窗口设立教师优先窗口,教师优先办理各类业务。
5. 开展青年“杭”教师联谊。常态化开展交友联谊活动,为未婚青年教师搭建相互认识、相互交流的平台,有效解决未婚青年教师婚姻问题。
6. 加强困难“杭”教师人文关怀。将困难教师、大病教师纳入困难救助范围,每年对困难教师家庭给予一定的帮持,同时积极向社会争取捐助、赞助,用于帮扶生活困难教师和大病致困教师。
7. 倡导社会捐资助“杭”。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作用,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发动企事业单位、爱心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出资或设立教育奖励专项基金,用于奖励优秀教师、开展尊师重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