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引进的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以下。
2. 优秀博士:近5年科研业绩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科研项目: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本人排名前三);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2)科研经费:主持科研项目累计经费,自然科学类博士达到50万元,其中纵向课题经费不低于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达到15万元,其中纵向课题经费不低于10万元。
(3)科研论文:自然科学类博士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一、二区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类博士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SCI、A&HCI或CSSCI检索论文不少于3篇。
(4)科研奖励:获得国家级奖励(本人排名前三),或以署名第一的身份获得省部级奖励,或以署名前三的身份获得省部级二等或以上奖励,或以署名前五的身份获得省部级一等或特等奖励。
3. 学科急需博士:学科建设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岗位,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学校根据发展情况研究确定。
4. 一般博士:符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聘用条件的其他博士研究生。
福利待遇:
1. 基本待遇按批次办理事业编制,未尽事宜可一事一议,一人一议。
2. 自到岗之日起执行副教授(6级)津贴待遇,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执行该待遇(此项待遇享受时间不超过三年);如考核年度不合格,次年按个人实际情况执行。
3. 免费提供教师公寓一间(三年)。
4. 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如果需要安置工作,符合国家政策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可以以人才派遣的形式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