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
2. 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项目研究工作任务;
4. 符合招收岗位要求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博士后其他进站条件。
福利待遇
1. 年薪不低于25万元(税前),其中院部25万元包含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
2. 博士后导师根据博士后工作表现,每年配套3~5万元工作津贴;
3. 优秀博士后可以申请上海市“超级博士后”计划,入选“超级博士后”计划可获得两年共计30万元资助;
4. 院为博士后提供宿舍或人才公寓一间,房租免费,水电等费用自理;
5. 期满出站考核优秀且符合研究所(中心、站)招聘岗位条件的博士后,经考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