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严谨细致,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3.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和文字功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熟悉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岗位职责:
1.负责凝练科研任务清单,组织实施各类重大科研项目;
2.负责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论证、立项、调度、里程碑考核、结题验收等工作;
3.负责推动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包括专业平台类项目立项及全过程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材料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科研机构或央企研究所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及流程;
3.具有国家科研项目指南编制、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薪酬福利待遇
1.实验室实行更有竞争力的协议工资薪酬体系,硕士应届生可提供年薪20万起。
2.实验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保公积金,节日福利、年度体检等。
3.提供相关专业和技能提升的培训机会,有完备的人才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