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1、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3、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01提供正式事业编制,聘为淮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
02提供300万元-500万元科研启动费;特殊需求,可“一事一策”。
03提供120万元-200万元安家费(税前)。
04提供年津贴80万元-120万元(税前)。
05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06成本价购校内高知公寓。
07妥善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
具体待遇情况可实行“一人一议、一人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