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含出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D类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8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C类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8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B类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1969年8月9日以后出生)。如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有更新,以最新分类标准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外籍人才依据本方案应聘的,还应具备《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外国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要求。
(四)学科、方向及专业要求: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工商管理学1202、会计1253、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871
福利待遇:
(一)引进人才待遇
人才类型 人才津贴 科研启动经费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A类(大师级)人才 一人一议
B类(杰出)人才 120 - 150万 100万 50万
C类(领军)人才 70 - 100万 80万 40万
D类(拔尖)人才 50 - 60万 60万 30万
E类(优秀青年博士I类)人才 40 - 50万 40万 20万
E类(优秀青年博士II类)人才 35 - 40万
E类(优秀青年博士III类)人才 30 - 35万
(二)海南省人才优惠政策
1.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自贸港C类及以上人才类型,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认定为D类或者E类人才类型的,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租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海南省为全职在琼工作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提供相关保险保障;
3.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4.海南省各类人才优惠政策以人才引进时最新政策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