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
3. 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4. 有专业、系统的学习经历,具备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能力。
5. 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
6. 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7. 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优先,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8. 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有应聘资格。
福利待遇
1. 经考核面试录用,与大连市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按照岗位职责,实行聘期岗位考核管理。首次聘期2年,聘期结束后,考核通过可继续聘任。
3. 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面试时可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