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博士学位。
2. 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 年龄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引进后需要全职在漯工作。
5. 具有学术领军实力,在本领域权威期刊发表系列高水平成果,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具备独立设计重大科研课题的能力。
6. 具有团队管理经验,拥有5人以上科研团队管理经历,擅长跨学科协作,能有效整合资源推动成果转化,兼具学术指导力与实验室战略发展规划能力。
7.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主持并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B.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影响因子不低于5.0的SCI论文;
C. 主持本专业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第一)及以上。
福利待遇
1. 在聘期内实行目标年薪制工资,学科带头人目标年薪50 - 100万元(税前收入,含“五险一金”),首席研究员目标年薪20 - 50万元(税前收入,含“五险一金”),具体发放事宜双方面议并在聘用合同中体现。
2. 全职引进的国际一流人才(A类人才),市财政给予200万元在漯购房补贴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市财政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3. 全职引进的国家人才计划等国内一流人才(B类人才),市财政给予120万元在漯购房补贴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市财政给予20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4. 全职引进的省级人才计划等省内一流人才(C类人才),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在漯购房补贴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市财政给予4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5. 全职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D类人才),五年内在漯河购买首套住房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市财政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6. 全职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五年内在漯河购买首套住房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市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7. 全职引进的当年出站后来漯河市中心医院(高水平医院)工作的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人才,五年内在漯河购买首套住房的,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当年出站后来院工作的博士后,博士、硕士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18万元、15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8. 引进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安置、医疗保健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