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理工科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文科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近五年业绩应高于我校同学科相应岗位平均水平。
2. 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博士后,研究成果较为突出,且在所从事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7周岁。
3. 优秀人才根据学科发展需求,承担相应教学科研任务。
福利待遇:
1. 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学校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提供优厚薪资待遇,具体一人一议;同时在条件建设经费、购房补贴与安家费、科研平台搭建、研究团队人员引进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与待遇。
2. 博士后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