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3. 户籍不限。
4. 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招考专业由金华开放大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5. 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按上表执行。
6. 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8. 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 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招聘报名。
福利待遇
1.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及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