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学术素养,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2. 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含40岁);
3.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及文字表达水平,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课题组织能力,热爱研究工作,踏实勤奋,富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 申请者录用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不挂职、兼职。
福利待遇:
1. 享受宁夏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规字〔2018〕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博士补助发放工作办法》(宁组发〔2019〕135号)。
2. 在站期间,招收单位可根据进站博士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成果,受理并协助其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
3. 引进全日制博士可申请认定自治区高层次 E类标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