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国法律;
2. 在国内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当年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培养单位出具证明,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以及从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所学专业与公司博士后研究方向相契合;
5. 申请人应具备全脱产在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工作站原则上不接受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人员;
6. 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与微电子科学、航空航天工程、生物医药工程、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等相关理工科专业背景,具有交叉研究背景、产业化经验或国家级项目参与经历者优先。
8.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