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在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6.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7.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