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并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4. 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况。 福利待遇:1.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