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年龄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4. 具有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5.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具有大型医用设备(CDFI)上岗合格证者优先。
6. 有一年及以上医院彩超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各类超声诊断设备,独立完成常见疾病及疑难病症的超声诊断工作。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医疗机构开除人员。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现役军人。
7. 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具体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