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 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快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
5.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支撑材料)
福利待遇:
1. 管理及教学助理岗位拟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2. 薪酬待遇:按照不低于合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