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史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播音主持、历史、中文、教育等相关专业且语言表达能力强优先考虑;非相关专业,若有丰富讲解经验或突出语言表达能力者也可考虑。
4. 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身高1.65以上,男性身高1.75米及以上,形象气质佳,举止端庄。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 性格开朗、热情大方,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福利待遇
1. 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按区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