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如在近三年取得高水平重要学术成果(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等)年龄可适度放宽;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恪守学术伦理规范,具备严谨的研究态度与团队协作精神;
5. 符合工作站有关博士后招收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1. 全职博士后人员,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保险,税前薪酬按医院临床科室平均绩效水平的1.5倍核定发放。
2. 在职人员博士后人员,保险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税前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整。
3. 医院提供博士后薪酬待遇一般不超过2年,若在站期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可延长一年的资助期。
4. 出站考核合格者,可按照医院人才引进程序参与竞聘,医院优先选聘优秀博士后留院任职并在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研究生导师选聘中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