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时间统一截止到2025年8月1日止。
3.年龄要求40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
4.符合所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福利待遇
1.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东阳市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人才奖补待遇。
3.三年内工作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可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