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为人正派,恪守学术道德。
2.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具有学院(部门)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获得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引领本学院(部门)发展的管理思路和一定的管理经验,能够针对学院(部门)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
3. 各岗位专业、职称、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务、年龄等要求详见《广州体育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教辅机构负责人岗位信息表》(附件1)。
4.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现职为管理岗五级(含专业技术岗参照管理岗五级管理)或具有管理岗六级(含专业技术岗位参照管理岗六级管理)2年以上任职经历。